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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调整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接东莞市社保局通知,从2014年7月1日起,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139元,上限调整为13404元;
  
  ②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139元,上限调整为10719元,失业保险非东莞市户籍人员,个人部分缴费比例由0%调整为0.5%(不再区分东莞户籍或者非东莞户籍);
  
  ③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139元,上限调整额为7518元;
  
  ④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2506元(固定)。
  
  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公积金缴费上限由原来23573元下调为17863元,下限维持1310元不变动。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特此通知。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14-7-1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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