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劳动关系网 >劳动保障专题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2014年度(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上海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1457调整为1614,基数上限由14071调整为15114。缴费比例不变,单位和个人各7%,基数调整后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下限226元,上限2116元。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特此通知。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