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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泉州市失业保险单位比例从2%调至1%,期限为(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个人失业险比例保持不变。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特此通知。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