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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调整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接汕头市地税局通知,从2014年3月1日起,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作如下调整:
  
  1、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原来2368元下调至2139元,上限维持不变;
  
  2、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139元,上限调整为9429。2014年2月征缴医疗保险费用所属期为2014年3月,2014年2月在册人员缴费基数为2013元,需按照最低2139元补收费用;
  
  3、请各单位于2014年3月5日前申报2014年3月起缴费工资,逾期不报,按原缴费基数申报,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自动调整为最低缴费基数。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特此通知。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7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14-2-27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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