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汕头市地税局通知,从2014年3月1日起,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作如下调整:
1、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原来2368元下调至2139元,上限维持不变;
2、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139元,上限调整为9429。2014年2月征缴医疗保险费用所属期为2014年3月,2014年2月在册人员缴费基数为2013元,需按照最低2139元补收费用;
3、请各单位于2014年3月5日前申报2014年3月起缴费工资,逾期不报,按原缴费基数申报,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自动调整为最低缴费基数。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特此通知。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