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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接佛山市地方税局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从2529元下调至2139元,上限维持12645元不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维持原标准不变。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特此通知。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