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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青海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残联,本会各部门、中心,省第三人民医院686项目办公室,省特校,西宁市儿童福利院: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联会议精神,做好我省2013年度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现就2013年度我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变动说明
  
  2013年统计制度基本与2012年统计制度一致,指标总量基本保持相同水平,以保证“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的延续性,同时兼顾业务工作需要,对个别指标进行了调整。
  
  (一)快报制度。
  
  具体指标没有变动,对部分指标解释进行了调整完善。
  
  (二)年报制度。
  
  表格数量没有变动,总指标量略有减少(组织建设领域增加了各级“志愿者助残”情况的统计;扶贫、服务设施领域删减了部分指标);部分表样和指标解释进行了调整完善。
  
  (三)台账制度。
  
  增加了《特奥教练员、特奥融合教练员登记表》、《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情况登记表》、《全国高等特殊教育机构登记表》;康复、教育、体育、组织建设、服务设施领域各有少量指标进行了调整。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
  
  1.快报制度。
  
  报送时间:2013年11月1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
  
  2.年报制度。
  
  报送时间:2013年12月20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3.台账制度。
  
  报送时间:2013年12月20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二)报送程序。
  
  各州、市残联、本会各部门、中心要按规定时间将以上数据和报告报送至省残联信息处,待收到年报数据审核通过的确认通知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将审定后的一份打印、盖章的正式年报文本(以封面公章、主管理事长签章和填报人签章为有效)和一份正式印发的统计公报(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邮寄至省残联信息处。快报和台账数据只需逐级通过网络版系统报送电子数据,不需报送打印文本。
  
  (三)工作要求。
  
  各州(市)残联要按照年初目标考核任务的安排,组织一次本级及所属县(区、市、行委)残联统计人员和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的培训工作,尽快熟悉和掌握系统的使用,保证统计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生金杨旭东
  
  联系电话:0971-6119130
  
  电子邮箱:qhcjrlhh@163.com
  
                               青海省残联办公室
                                2013年9月11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13-10-21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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