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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按照石政办发[2011]55号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市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度非私营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39669元,确定2013年度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9669÷12= 3305.75元。自2013年6月1日起执行。另外接石家庄医保中心口头通知,自2013年7月开始医保病历本不再收取2元工本费,医保卡15元工本费正常收取。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特此通知。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