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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上海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通知

  步入4月,上海市已经公布了2012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6304元。据此计算,2012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92元。

  本市201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从2013年4月起社保的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也将作相应调整。根据本市相关规定,当年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单位缴费基数为所有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之和。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也就是说,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下限为缴费基数,若高于则按上限为缴费基数。
    
  因此,按照2012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692元计算,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4076元,下限为2815元。必须提醒的是,如果单位的上年月平均工资和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高于最低缴费标准,还是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缴费。
   
  另外,非城镇户籍地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实行5年过渡办法,根据规定,即2013年度(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个人缴费基数为50%,即2346元。

备注:

1、城保5险基数从2599-12993调整为2815-14076。
2、外省市农村户籍3险选择过渡期的基数:2346,选择非过渡期的基数:2815-14076。
3、本次只调整基数,比例不变。
4、上海市平工资调整为4692。
5、上海最低工资调整为1620。
6、本标准执行期: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13-4-2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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