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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率先推行国民旅游计划 推广带薪休假制度

带薪休假作为制度全面推开,修学旅游被列入中小学课程探索推行,企事业单位公务活动可委托旅行社安排……一个堪称史上最大力度的扶持旅游业发展的大手笔,即将绘出广东旅游业新蓝图!记者今天从旅游部门获悉,在国家旅游局的支持下,《关于加快广东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在即,《决定》提出将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并将在部分领域实行“先行先试”。

据了解,这一设想成形于半年前。今年5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省长黄华华,副省长万庆良率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专程赴京与国家旅游局沟通,并达成广泛共识。国家旅游局支持广东在旅游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支持广东设立中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支持广东深入落实CEPA,推进粤港澳旅游合作。经过半年的讨论和酝酿,一系列实质性的支持政策“瓜已熟,蒂将落”;相关支持性协议和备忘录,将在本月底举行的2008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签署并推出。

作为首个“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的广东,将在全国率先推行国民旅游计划。该计划包括:积极推行带薪休假制度和实行学生修学旅游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展开奖励旅游、福利旅游,将旅游数量和质量列为人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重要衡量指标之一。

一位熟悉内情的人说,带薪休假的实施一直“羞羞答答”,这次作为振兴广东旅游业的一项制度来落实,彰显省委省政府对国民旅游的重视。

《决定》还提出,将修学旅游列入中小学生必修课程,从小培养国民的旅游意识。旅游业人士认为,这对提高民众旅游意识和旅游热情,将起着重要的作用,有利于广东从旅游大省成为旅游强省。

为了使国民旅游计划落到实处,民众有旅有游,广东将全面提升旅游魅力,依托名城、名人、名山、名寺和广府、潮汕、客家三大文化板块,着力打造“岭南文化、活力商都、黄金海岸、美食天堂”四大旅游品牌。





作者: 来源: 羊城晚报 时间: 200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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