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8月31日电(记者肖思思)目前广东已有10多万家企业参与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在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是记者在广东省总工会31日召开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经验交流现场会上了解到的。
广东省从2004年开始,着力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2006年广东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创建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后,创建活动在全省已全面铺开,目前,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开展了创建活动,覆盖企业10多万家,工业园区165个。
“和谐企业活动”要求企业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工时、休假制度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没有违法使用童工;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无重大伤亡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等。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邓维龙认为,创建工作要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重点,以实现企业与职工良性互动、真诚合作、共谋发展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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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
时间: 2008-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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