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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缴公积金 可在成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外地缴存公积金,能否在成都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需要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组合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近一段时间,成都市商品房成交量较大,又因为使用公积金贷款利息较低,因此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热点问题受到了广大购房者的普遍关注。同时,关注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以及手续办理方面的细节问题也相应增多。对此,本报记者就购房者集中咨询的热点问题,专访了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

贷款热点

  杨女士:我是在广州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现在回到成都购买商品住房,可否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我市商品住房。借款人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的格式有两种:一是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统一制定(可从成都 公积金中心网站上下载,网址:www.cdzfgjj.gov.cn),由借款人所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并加盖公章。二是由借款人所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及在该缴存地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证明并加盖公章。该政策的执行时限截至2009年12月31日。

  姜先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确定?当公积金贷款可贷最高额度不能全部满足其贷款需求时怎么办?

  答:目前成都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且贷款成数不能超过8成。可贷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而具体贷款额度和年限,必须同时满足单笔最高贷款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和最低首付款的要求。当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贷最高额度不能满足其贷款需求时,可同时向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即组合贷款,但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和还款方式应当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保持一致。

  李先生:我已经买了房,贷了款,现在急需装修,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吗?

  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定向用于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不做其他用途。

  蒋女士:请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具体有哪些审批流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以及其他对还款能力有影响或债权债务证明;(4)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6)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具体审批流程:1、借款人在“一站式”大厅自愿选择贷款银行,提交借款申请。2、借款申请通过银行初审、中心审批后,借款人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3、借款人返回选择的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4、借款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5、借款人离开大厅,等待银行通知领取借款合同、放款凭证并按合同约定开始还款。

  赵先生: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是否需要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公证处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费(成都市区及周边区市县)现行费率执行时间为2009年2月27日至2009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1、担保手续费:100元/户;2、担保服务费:公积金贷款(含组合)按贷款金额的3%。收取。收取的担保手续费和担保服务费开具成都市住房置业担保服务发票。

  担保公司代抵押登记机关收取费用(市区服务大厅)为:预告登记费80元/户;抵押预登记,手续费50元/户+登记费80元/户;代收抵押登记费开具成都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代收款收据。公证处费(市区服务大厅)标准为:1、办理借款合同公证、抵押合同公证,收取公证费300元;2、委托书公证(办理领证和抵押登记),收取公证费100元;办理未婚(包括从未结婚、离婚后未再婚、丧偶后未再婚)声明书公证,本公证事项不再收取公证费。

提取热点

  熊小明:我通过组合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现在要用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组合贷款提取证明材料有:(1)购房合同;(2)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借)款合同;(3)住房抵押合同;(4)银行打印的当期还款明细(近期3个月)。

  李先生:我通过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了同一套商品住房,个人公积金账户现有3万多的余额,为何不能同时提取公积金用于付清首付款?

  答: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职工购买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偿还贷款一年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江女士:我最近买了一套二手房,请问提取公积金的时间?需要哪些材料?

  答: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取得房屋产权证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武先生:6月30日是成都住房公积金结息日,进入七八月份后只能提取上一公积金年度已结息金额吗?

  答:2007年《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后,早已取消了职工只能提取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金额的限制,即取消了每年6月30日的“结息”限制。职工发生了住房消费,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不再限制于只能提取上年结息金额(即6月30日前账户余额)。职工购建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可提取至住房消费行为发生上月的职工账户余额,实际上是增加了职工的可提取额度。比如,武先生打算在11月份买房子,与以前相比,可以多提取4个月的公积金。

  缴存热点

  陈先生:目前成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1、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6%,上限为15%(其中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及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劳动部门规定的上一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08年,成都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依照各区市县行政区域划分为650元/月、550元/月两个档次),不得高于9604元。

  姚小姐:本人在一家企业单位工作,年收入约10万元左右,但单位新设立几年来一直没有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答: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有权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提取情况。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 《成都商报》 时间: 200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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