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公司新闻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外地企业员工羊城务工 待遇执行广州标准

外地企业的员工在穗务工,从今天起,也要执行广州的工资和社保标准。9月19日,广州市劳动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各大超市的促销员,无论劳动合同在哪儿签,只要在广州工作,工资标准就不得低于860元。同时,他们也有权要求按照广州的标准买社保。

前日,广州市劳监支队在“好又多”超市碰到这样的问题:200多位属于外地企业的促销员虽然在超市上班,劳动合同却签在外地,“这样的情况非常普遍。”同一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出台,执法时的这种尴尬随之化解。

按照《条例》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谢迎建表示,该规定对广州这个薪水较高的城市而言尤为重要。“广州标准高,就执行广州标准;如果比广州标准还高,经双方约定,执行单位注册地标准也行。”
















作者: 来源: 南方日报 时间: 2008-09-22
骏伯劳动关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凡本网的所有原创作品,包括标有“骏伯劳动关系网”版权LOGO的图片,版权均属于骏伯劳动关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骏伯劳动关系网”和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与本网联络,请在15日内联系junbo@hr6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