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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2014年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残联,省农垦、洋浦残联,省残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残联《关于做好2014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残联厅〔2014〕20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14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变动说明
  
  按照中国残联的要求,2014年统计制度基本保持与2013年统计制度的衔接一致,以保证“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的延续性,同时兼顾业务工作需要对少量指标进行了调整,指标总量基本保持不变。
  
  (一)快报制度
  
  快报统计时间调整为当年1月1日-9月30日。
  
  新增“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领域的内容统计;个别业务指标进行了调整。
  
  (二)年报制度
  
  组织建设领域新增《助残社会组织机构登记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宣传文化和专门协会等业务领域部分指标进行了调整并完善了指标解释。
  
  (三)台账制度
  
  新增《电视手语栏目登记表》、《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登记表》、《残疾人题材公益广告登记表》、《专门协会人员登记表》、《助残社会组织机构登记表》、《专门协会机构登记表》子表《专门协会内设委员会及挂靠机构情况》、《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登记表》、《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登记表》、《残疾人法律救助案件办理情况登记表》9张表。《专门协会机构登记表》以原《地市、县(市、区)残联专门协会社团登记表》为基础,对指标和填报口径进行了较大调整。康复、教育、扶贫、社会保障、组织建设、服务设施、信息化等业务台账中个别指标及枚举选项有所调整。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
  
  1.快报
  
  报送时间:2014年10月14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2.年报
  
  报送时间:2014年12月25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3.台账
  
  报送时间:2014年12月21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上报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按规定时间将快报、台帐和年报数据通过网络系统报送至省残联。待年报数据审核通过后,各级残联还要将审定后的年报打印、盖章成为正式文本(年报以封面公章、主管理事长签章和填报人签章为有效),做好留存备查。
  
  三、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锦明
  
  联系电话:0898-65375320
  
                                2014年9月18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14-12-30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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