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www.hr668.com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是使用量最多、覆盖面最广的中文论坛,也是国内知名的劳务讨论站点,希望我们辛苦的努力可以为您带来很多方便。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浏览完整版]

标题:一次性缴纳超过三年的养老保险费,能转移吗?

1楼
ljhr2012 发表于:2022-7-4 9:26:00

课堂一次性缴纳超过三年的养老保险费,能转移吗?

你在上海工作挺久啦,原来外地缴的社保费转过来了吗?别提啦,我那老单位不靠谱,给我少缴了三年多的社保费,我离职了才发现。今年把补缴手续都办完了,这才申报转移接续。我听说一次性缴纳超过三年的养老保险费,在转移接续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是这样吗?

 

这我还真不知道,我们问问社保句吧:

是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现在我知道啦
!幸好当时走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可现在我知道啦!幸好当时走法

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可是,这材料需要我自己向社保中心提供吗?

上述法律文书由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不需要个人提供。

<!--EndFragment-->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Copyright © 2000 - 2008 hr668.com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2.0
Processed in .01563 s, 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