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员工发生工伤?该怎么处理,工伤保险流程怎么报
企业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了,该怎么办呢?如何解决员工的工伤问题,怎么给员工报工伤保险流程?
首先,第一个要求要去社保局备案,其后,社保局的人会安排人员认定工伤,职工有以下几个情形之一的话,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 患职业病的;
(五) 因外出工作期间,由于工作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如果单位员工发生工伤隶属于以上几种情形的,可以申报工伤,但是假如企业单位没帮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员工申报不了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的一系列医疗费用及补助费皆由企业承担,而且企业还会面临法律风险,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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