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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推荐]广州参加生育保险办事指南--广州社保中心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jbcjh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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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广州参加生育保险办事指南--广州社保中心  发帖心情 Post By:2008-7-10 10:47:56

 

广州参加生育保险办事指南--广州社保中心
  如何选定就医医院
  准备分娩的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或准备人流、引产的在手术前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领取《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也可从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下载表格,然后由参保人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就医医院,并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如何办理就医
  女职工怀孕后,需办理《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下称《凭证》),凭《凭证》到其选定的定点医院产检、分娩、手术,将由定点医院按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项目目录范围记账,记账后由生育保险基金向定点医院按定额支付;不能记账部分由参保人自付。
 

●如何办理异地分娩

  参保人如果不在广州市分娩,可向医保中心申请异地分娩。必须填写《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由单位加具意见并盖公章后向医保中心申请。如果参保人需在广州市进行产前检查的须同时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至于异地分娩的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必须将本人与新生儿医疗费分开,产妇的医疗费用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报销。符合生育保险规定项目的费用部分,低于定额标准按实际医疗费报销;超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报销。报销后的款项由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划入单位账户,再由单位交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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