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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精益求精办案 践行“仲裁为民”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bjlb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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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益求精办案 践行“仲裁为民”  发帖心情 Post By:2017-5-10 13:57:21

  山东省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自2010年建院以来,扎实推进调解仲裁效能建设。近3年,该仲裁院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334件,当期结案率98%以上。2016年,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被人社部表彰为“2014-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2017年2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完善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
  
  “现在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办事还真快!我材料交上20分钟,就给立案受理了!”近日,在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吴女士拿到受理通知后高兴地给家人打了个电话。
  
  近年来,烟台市仲裁院从各个环节规范了办案程序。
  
  在立案环节上,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即时收、即时立;对依法不应受理的案件及时出具决定书,给予充分的程序性保障;实行立案笔录,加强立案环节的法律释明和风险提示。
  
  在办案过程中,实行案件分类处理机制,繁简分流;实行办案应急处理机制,对重大集体劳动争议组成特别仲裁庭,适用特别程序,优先处理;出台了代理人资格审查指导意见,明确公民代理不得收费,规范了仲裁代理秩序。
  
  在案件审结时,推行仲裁建议制度,出台了仲裁建议制度指导意见,针对涉案有关单位及其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改进建议,引导规范用工,帮助用人单位提升依法管理水平及规避法律风险意识,对争议纠纷起到了很好的预防作用。同一被诉主体争议案件数明显下降,同一单位同类争议发生率明显下降。
  
  改进办案方式提升办案实效
  
  “要不是你们及时给我做主,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这个钱,太感谢了。”这是李师傅拿到先行支付伤残津贴裁决书后的感慨。李师傅2014年在工作中腰部不慎受伤,被鉴定为二级伤残,因单位未依法为他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月的伤残津贴、医疗费等工伤保险待遇均由单位承担。2016年8月,李师傅因病住院治疗,双方就此次住院是否与所受工伤有关发生争议。单位不愿支付医疗费,同时也停发了李师傅的伤残津贴。李师傅无奈,提起仲裁申请。由于李师傅本次住院与所受工伤有无因果关系,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认,该案不得不中止审理。考虑到他系二级工伤职工,又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停发伤残津贴对他一家无疑是雪上加霜,在与单位沟通无果的情况下,烟台市仲裁院依法就伤残津贴部分先行作出裁决,解了李师傅一家的燃眉之急。
  
  李师傅得到的实惠,是烟台市仲裁院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提升办案实效的一个缩影。2014年9月,烟台市仲裁院制定出台终局裁决指导意见,近3年终局率均达30%以上。同时,烟台市仲裁院积极适用先行裁决,对于急需生活来源或医疗的困难职工,部分事实清楚的,及时作出裁决。
  
  同时,仲裁院强化调解理念,推行“七心”调解文化,即对调解工作有信心、主持调解要会攻心、对当事人怀有诚心、对当事人饱含热心、调解过程有耐心、调解工作要细心、主持调解不失公心。在此基础上,他们不断丰富调解方法和技巧,如实行部分调解,对于双方争议不大,能达成调解协议的部分事项,先行出具调解书;倡导约定违约条款,敦促调解协议如约履行。近年来,仲裁院调解成功率始终保持在68%以上。
  
  在庭审方式上,仲裁院探索使用“一步到庭”与预备庭相结合的办案模式。他们通过庭前准备工作,一方面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另一方面使仲裁员全面了解案情、准确找到审理重点,酌情确定举证责任和时间,防止证据突袭。同时,他们积极推行要素式审理,缩短了审理周期。
  
  创新维权模式畅通维权渠道
  
  “我已经到家了,多亏你们告诉我有法律援助,不然我还真不知道能不能赶上回家过年了。”2017年春节前几天,来烟台打工的河北农民工宫某给仲裁院打去电话。宫某申请仲裁时已提前订好了腊月廿二返乡的火车票,为无法参加当天的庭审一筹莫展。烟台市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他申请了法律援助,由代理律师代为处理相关事项,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
  
  近年来,烟台市仲裁院不断丰富和优化窗口服务职能,建立完善维权体系。
  
  一方面,推行维权服务引进来。他们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劳动者和农民工,仲裁立案时即可申请法律援助,简化援助程序,近3年来共协调法律援助461人次;与市妇联联合成立“烟台市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维权工作站”,设立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庭审室,组成女职工权益维护合议庭,每周三设为“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维权接待日”,由仲裁员与律师志愿者提供更为全面的劳动人事法律政策咨询;设立“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窗口”,对农民工当事人及时开通绿色通道,快立速审。
  
  另一方面,推行维权服务走出去。他们在市总工会办公驻地设置“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派出庭”,建设仲裁庭、调解室各一处,在工会干部中选聘兼职仲裁员,联合组成劳动争议和解顾问团,充分整合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资源。他们在争议多发企业设立“巡回庭”,现场办案,以案说法;对于行动不便的劳动者,以“流动庭”方式上门服务,方便劳动者维权。
  
  强化队伍建设锤炼服务本领
  
  烟台市仲裁院针对职工队伍年轻化、阅历浅、思想活的特点,坚持以党建带院建,明确提出创建“贴心维权”基层党建服务品牌。
  
  在作风建设上,他们提出“肩担公正系民生,情理共融促和谐”的仲裁服务理念,广开监督渠道,清风肃纪促廉。2015年以来,他们收到群众表扬信、锦旗30余次。
  
  在能力建设上,他们把业务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多元化。实行定期学习制度,每周一专题,并形成学习记录;实行传阅互学制度,对典型案例、优秀文书、调研报告等工作成果,全员传阅,共同提高;实行庭审观摩制度,定期开展庭审观摩,全员参与,互相点评;实行仲裁员讲学制度,定期举办内部讲座,全面提高仲裁员能力;实行专家讲学制度,不定期邀请高校专家学者进行专题授课,开阔视野,及时充电。
  
  经过几年的锤炼,这支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取得了长足进步,调解仲裁效能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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