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15年后要继续缴交吗?
目前养老保险申领条件为参保人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十五年,但年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需在单位继续购买社会保险;若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购买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终止购买养老保险。
选择不终止养老保险缴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可累计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选择终止缴费的,如果需要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可以以家庭户方式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医疗待遇。
也就是说,缴满15年后,参保人可以选择继续参保或者终止参保,如果继续参保的话,购买的年限就会继续叠加,享受的退休后保险就越好。
退休了还没缴够15年怎么办?
还有市民咨询,“自己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了,但社保没买够15年,要怎样操作才能继续购买社保?”
区社局回复,如果你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同时你是广东省户籍的,你可以申请继续缴费,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时止。
如果你最后参保地不是你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应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人户籍所在地继续缴费(在最后参保地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也可在最后参保地继续缴费)。
也就是说,退休后还没有缴够15年,是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继续参保的。
15年的社保可以一次过缴交吗?
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导致一直没有购买社保的,是不是可以一次性缴交呢?
目前省出台了《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4号)文,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至本通知实施之月(2016年5月)存在未参保缴费时段,且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可向户籍所在地社保局申请一次性缴纳未参保时段的养老保险,但一次性缴费最长年限:从2006年7月1日至2016年4月止。
并不是一次性把未缴够15年的全补缴,只能从2006年7月补缴至其法定退休年龄时。剩余不足15年缴费的年限需延缴,延缴至60周岁仍不够15年的可根据粤人社发[2011]37号文一次性趸缴,一次性趸缴的基数按年递增5%计算。缴纳的费用只是养老保险,不包含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