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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labour
--  发布时间:2009-9-4 13:05:50
--  劳务市场鱼龙混杂 境外劳务纠纷激增
受金融危机影响,去年以来国际承包工程和劳务市场需求下降,而在利益驱使下,一些非法中介继续向境外输出劳动力,导致劳务人员非法务工或无工可务,劳务纠纷持续上升。记者在我国最大的劳务外派省份山东采访了解到,频发的劳务纠纷暴露出我国外派劳务市场的混乱。

金融危机下境外劳务纠纷数量激增

山东是我国外派劳务大省,截至2008年底,通过合法途径累计派出劳务人员42万人次,目前在外近10万人,居全国第一位。但随着外派劳务规模的扩大,尤其是金融危机以来,外派劳务市场尤为动荡。具体表现在,金融危机导致境外雇主经营困难,企业关闭、转产以及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等现象多发,境外雇主终止合同履行,提前解约的可能性增加,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增多。

据山东省商务厅统计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山东省发生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38起,涉及劳务人员1700多名,分布在13个市、21个县(市、区),涉及19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国发生劳务纠纷事件最多的省份之一。在外派劳务企业数量居全省首位的威海市,今年1月份,当地的威海国际、联桥国际、方正国际、樱泉国际等4家企业共有230多名劳务人员已被日本方面通知取消赴日计划,另有280多名劳务人员被告之要提前回国。

山东省商务厅对外经济合作处主任科员张鹏说,随着外派劳务人数的增多,山东外派劳务纠纷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2007年前,平均每年发生5-6起;2007年增加到10起;2008年激增至27起;今年以来,已经发生了11起。据预计,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各类境外劳务纠纷持续上升的趋势可能还将持续两三年。

据了解,去年以来,涉及山东的境外劳务纠纷目前已经办结37起,其中,发生在罗马尼亚劳务纠纷尤为典型。金融危机爆发后,在罗马尼亚大量建筑工人失业的情况下,2月份,山东某市6家非法中介和个人派出劳务486人,由于承诺工资不能兑现,工人到我驻罗使馆求助,山东省先后组织三批工作组,赴罗马尼亚处理劳务纠纷,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

纠纷背后暴露出新问题

外经贸部门表示,境外劳务纠纷频发一方面受金融危机影响,另一方面也充分暴露出国内劳务市场的混乱,去年以来外派劳务市场暴露出的新问题值得重视。

一是纠纷主体由过去的经营公司变为非法中介和个人。据山东省商务厅统计,去年以来商务部、外交部和使馆通报的各类纠纷及突发事件,80%以上是由非法中介和个人酿成的。今年以来山东发生的11起劳务纠纷事件中,有10起为非法中介机构或个人外派。

二是以经济诈骗为目的的劳务外派大幅度上升。根据群众举报,山东省商务厅曾对日照某公司招收168名赴日本劳务人员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这个公司在收取500万元费用后挪作他用,劳务也未派出,公安部门迅速查封公司所有资产,迫使返还劳务人员全部费用。某韩国人借用他人身份证在山东注册公司,在收取费用、向罗马尼亚派出49名劳务后,注销机构,关门走人,给立案带来很大的困难。据威海市统计,2007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接受出国劳务诈骗案件举报153起,立案28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35名,涉案金额3081.8万元,涉及受害人1500余人。

三是个别地方监管缺位,已经形成了内外勾结、非法外派的地下通道和国外联络、国内招收、护照签证办理一条龙的体系,非法外派劳务活动隐蔽性强,举证困难,屡禁不止。济宁市泗水县居民曹洪光曾个人非法组织216名劳工赴赤道几内亚务工,后曹洪光因此服刑,期间逃往赤几,其女在被赤几遣送回国后,也重返赤几,此后两三年,父女二人又多次从泗水招收和外派劳务,业务一直没有中断。

山东省商务厅副厅长曹文表示,通过非法外派的大多数劳务人员未经过严格培训,缺乏基本的技术技能,很难达到当地雇主的要求,形成与收入预期的强烈反差。同时,金融危机下汇率波动、工时缩短,劳务人员的实际收入已经下降,特别是主要劳务输入国因项目开工不足,劳务需求下降,出现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导致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增多。

多重因素导致劳务市场“鱼龙混杂”

据山东省商务厅介绍,山东的对外劳务合作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从援外项目、对外承包工程衍生出来的业务,过去规定凡外派劳务人员须持因公护照,便于管理;2004年改持因私护照外出后,相关配套政策及法规没有跟上,造成政策监管缺位。与此同时,当前部分地方政府将外派劳务作为地方的政绩,成为非法劳务机构不断涌现的重要推手。

一是地方对违规公司处理缺乏依据。据曹文介绍,山东商务部门对全省从事劳务外派的机构调查显示,有上千家机构在从事这一业务,但其中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仅有153家。大量无经营资格的机构打着劳务咨询的旗号私底下进行劳务输出业务。

二是对经营公司委托招收劳务人员的中介机构和标准条件未作出具体要求,致使层层委托招收现象屡禁不止。山东商务部门发现,个别地方甚至有公职人员及其家属参与非法外派劳务的情况,由此造成大量违规和非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反而愈加猖獗。

三是标准不一。业内人士表示,前几年,商务和劳动部门分别管理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实行两个标准,两种统计方法,特别是境外就业门槛低,监管松。如最初分头管理时,政出多门,外经贸部门规定,从事外派劳务的机构必须有500万元注册资本并缴纳100万元保证金,而此前劳动部门的标准仅为50万元和80万元。随着境外就业机构全部划归地方商务部门管理,这些企业短期内很难在经营资格条件、规范管理等方面达到要求。

四是不科学的政绩观。据了解,个别地方和企业都把对外劳务作为赚钱的工具,追求低层次出境务工数量,夸大劳务人员的收入和作用,没有如实宣传劳务人员在国外的艰辛和困境,强化了外派人员的收入预期,很容易造成心理失衡。同时,很多地方政府自己批设劳务中介结构,打擦边球。以2004年为分水岭,外派劳务或出国务工咨询、服务等中介机构数量猛增。

据山东省商务厅有关资料显示:仅这个省的中部某市就违规批准了200多家中介机构。这类中介机构通常私自扩大经营范围,把咨询服务扩大到招收劳务人员,收取高额费用;有的缺乏经验和对外渠道,大量接受二三四手单子。